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谁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时间:2012-03-14 17:03:24    文章分类:工伤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一条规定,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根据以上规定,有权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的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受害未死亡的情况下,受害人自己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

  第二种是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一般由其近亲属作为原告依法向法院进行诉讼。至于近亲属的范围,根据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在作为原告资格起诉时,一般参照继承法继承顺位进行。即如果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优先其他近亲属作为原告资格起诉,如果没有上述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才能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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