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17 14:44:55 文章分类:合同规章
《最高人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4条规定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因此,郑艳丽律师提醒您,起诉后,原、被告申请有关证人出庭出作的,应在举证届满十日前向人民法院递交《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