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影响交强险的赔付

时间:2012-07-17 14:58:48    文章分类:工伤赔偿

在交通事故后,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关于机动车一方和非机动车或行人责任的认定,那么,责任认定书认定机动车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保险公司的理赔偿是否全部一致呢?

郑艳丽律师:根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款(2009版)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赔付分为有责任赔付和无责任赔付,对于机动车在事故中负有责任(不管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保险公司都按强制保险条款规定的有责任赔偿标准赔付即: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车损赔偿限额为2000元。

对于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条款无责任限额标准赔付,即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车损赔偿限额为100元。(郑艳丽律师原创,转裁与作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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