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17 15:56:06 文章分类:特殊用工
申请人:刘XX,男,汉族,19XX年XX月22日生,住 郑州市二七区航海南路XX号院XX号楼XX号。
被申请人:马XX,男,汉族,19XX年XX月日XX生,住郑州市二七区航海南路XX号院XX号楼XX号。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对位于郑州市二七区航海南路XX号院XX号楼XX单元3XX号的房屋进行诉讼保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已向贵院提起诉讼,因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可疑行为,为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申请人特申请对事故车辆XX进行保全,望贵院予以批准。
此 致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一○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