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8-22 10:43:20 文章分类:五险一金
法律援助,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国务院2003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为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提供了制度保障。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
(一)民事、行政案件范围。公民就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请求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产品质量损害等人身损害赔偿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维护合法权益的;
9、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10、因拆迁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11、婚姻家庭纠纷
12、符合法律援助案件范围的再审听证案件。
(二)刑事案件范围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以上民事、行政案件,向义务机关或者义务人住所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刑事案件,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所需有关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协助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