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及郑州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

时间:2012-08-30 10:36:06    文章分类: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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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1、行政诉讼案件;

2、刑事案件,不论处于哪个阶段,也不论申请人出于何种诉讼地位(自诉人须在法院受理后方可申请);

3、劳动争议案件;

4、工伤认定申请及与此相关的复议等;

5、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6、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7、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8、与人身损害有关的案件,包括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

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维护合法权益的;

10、妇女请求离婚维护合法权益的;

11、符合法律援助案件范围的再审听证案件。

郑州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08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郑州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050元,月均920元)。

免审查经济状况情形:

申请人持有下列证件、证明材料的,无需提交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3、农村“五保”供养证;

4、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

5、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

6、残疾证及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7、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

8、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

9、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

10、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11、申请人为军人、军属或省、市级劳模的。

执业机构: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郑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 破产解散 公司清算 资信调查 工商查询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文书起草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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