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02 16:32:45 文章分类:工伤赔偿
根据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七条的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