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06 10:46:30 文章分类: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职工是否因工受伤作出的一种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新《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改变了过去,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现行的救济途径更有利用纠纷的解决,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