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06 18:39:08 文章分类:工伤赔偿
在校学生去单位实习,有几种情况:一种是勤工检学的实习、第二种是在最后学期的社会实践实习(只提供实习,实习满即离开,不能成为正式员工的),第三种是职业类学校在最后学习阶段去单位实习,如果适合可以留下转为正式员工的。
个人认为,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下的实习,与实习单位不是建立在用工之上的,与正式员工应区别对待,这两种情况下,不算正式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确定实质的劳动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劳动部门不予受理。发生伤害事故,可以参考学校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协议,进行处理。
如果是第三种情况下的实习,实习期相当于试用期,实际上与用人单位已存在用工劳动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应予认定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