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中常见问题

时间:2016-09-20 10:23:47    文章分类:工伤赔偿

1、            什么是工伤?

解答:一般情况下,判断是否是工伤,要看三个方面;一是否在工作时间;二是是否在工作场所,三是,是否在从事工作过程中。一般情况下,如果这三点都符的情况下,可认定为工伤。

2、            工伤保险费用,劳动者是否需要交纳?

解答:工伤保险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不需要支付。

3、            受了工伤,如何办?

解答:有了工伤,第一,最好先收集系工伤的证据,特别是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第二要到正规医院治疗,保存好病例及票据;第三寻求法律途径,以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4、            在上班路上,出了车祸,能否申请工伤?

解答: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一般的交通事故当中,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负的非主要责任,则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5、            第三人造成的工伤,在获得民事赔偿后,能否再要求工伤赔偿?

解答: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可以获得双份赔偿(除医疗费外)。

6、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能否申请工伤?

解答:如果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其他情况下,如突发疾病致残等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虽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仍可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待遇,享受一般职工的医疗期。

6、            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

解答:是的。

7、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何时可以申报工伤?

解答:用人单位申报工伤的时间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劳动者申报工伤的时间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8、            发生工伤后,向哪个部门申报工伤?

解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

9、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与劳动者自行申请工伤,有无区别?

解答:从效果上讲,无区别。无论用人单位申报还是劳动者自行申报,都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

10、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怎么办?

解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

11、申报工伤后,多长时间《工伤认定书》可以出来?

解答: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在15日内作出。

11、      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鉴定有无区别?

解答: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即我平常所说的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即护理依赖。一般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包括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两方面,但是河南郑州边的鉴定结论,一至四级伤残,才有护理鉴定结论,其他等级一般不写明护理依赖程度。

12、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由哪个部门作出?

解答:一般情况下,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

13、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多长时间可以出结果?

解答: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受理申请后60日作出,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30日,即最长在9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14、      何为“停工留薪期”?

解答:“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这一定期限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5、      工伤,能“私了”吗?

解答:可以。但是律师建议最好是做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如果在这之前“私了”,双方达成“私了协议”,劳动者如果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如鉴定伤残等级高,而私了给的钱低,则劳动者可能会以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等理理要求撤销该“私了协议”。

16、      一至十级伤残,伤残补助金怎么计算?

解答: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17、      新工伤保险条例,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无新的规定?

解答:新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8、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解答: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19、      劳动者对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如何办?

解答: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这与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同,老工伤保险条例原来规定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只能先进行行政复议,然后才能提前行政诉讼。

20、      几级伤残才可以享受伤残津贴?

解答:1-6级伤残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4级的工伤职工享受绝对的伤残津贴。5-6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1、      无营业执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的职工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解答: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用人单位应给予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执业机构: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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