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7-06 17:48:24 作者:郑艳丽 文章分类:工伤赔偿
郑艳丽律师:13838273857 QQ:631260242
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与张X、XX保险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你院于XX年X月X日业已受理,现根据申请人的伤情情况,特申请对申请人XX做伤残等级鉴定,望批准!
申请人:
二0一0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