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杨先生入职某公司,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2009年3月30日,该公司以“业务调整、岗位撤销”为由,以书面形式通知杨先生解除劳动合同,并通过银行转账向杨先生支付了经济补偿金等共计268 378.63元。此后,该... 查看全文>>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 查看全文>>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近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一审驳回原告崔某要求被告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诉讼请求。 原告崔某于1992年10月在被告所属企业参加工作,2002年7月停薪留职。2... 查看全文>>
郭立锋律师系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码:11101200810183472,欢迎验证。 本律师可专业提供北京各类企业工商档案资料查询,可加盖工商局档案管理印章,权威可信。 本律师工作效率高,诚实可信,欢迎垂询...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