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29 19:18:25 文章分类:医疗损害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医疗过错行为侵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即患者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权利,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就丧失胜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计算;伤害不明显的从确诊之日起算。具体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可以将损害后果固定时视为赔偿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从此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损害后果固定的证据包括成熟的医学理论、医学规则、医生证明、病历、诊疗检验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