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委托人成功追回预留金150万元及利息

时间:2017-12-14 17:59:18    文章分类:办案札记

     2014年7月,委托人与青岛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留协议,约定公司在其李沧区永安路项目为委托人预留一楼网点房,委托人支付150万元预留金。2016年,委托人发现该公司上述项目网点房与之前规划不一致,不仅面积缩水,且处于半地下,多次与公司交涉无果,并录音取证。

范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于2017年9月向李沧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解除预留协议、返还预留金150万元并承担利息。经开庭审理,我方提交的录音能够证实公司逾期交房、房屋完全不符合约定。鉴于此,公司最终与委托人达成和解协议,返还本金并承担10万元利息。据此,李沧法院作出(2017)鲁0213民初3415号民事调解书结案。

执业机构: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范志强律师 > 范志强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