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终结”的收据后保险责任是否终结

时间:2012-03-29 19:44:27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保险公司赔款时,一般会出具赔款专用收据,专用收据印有“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终结”,该收据系保险公司单方印制的格式单证,其法律意义是证明被保险人领取赔款的书面凭证。“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终结”并非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协商的结果,赔款专用收据不能作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最终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的证据。但是,保险人有其它充分的证据证明已经向被保险人说明了赔偿范围、标准、方法、数额等基本事实,被保险人明确表示同意终结的,保险人的赔偿责任终结。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不能因此免除,

执业机构: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范志强律师 > 范志强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