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4-01 12:48:48 文章分类:人损索赔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是双方自愿的行为。公平合理的调解是成本最低的法律纠纷解决方式,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对作为赔偿义务人的车主来说,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各个赔偿项目列明,不要有漏项,避免赔偿权利人再次索赔;
2、按保险公司理赔的要求,在支付赔偿款时要求对方提供相关医疗、交通、修车票据、单证、收款凭证等原始凭证,以顺利实现理赔,最大程度减轻已方负担。
对作为赔偿权利人的受害人来说,应注意以下事项:
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调解,对赔偿金做不宜过多的让步;
2、在签订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时,要充分了解伤害的情况及后续治疗可能需要的费用;
3、赔偿义务人应一次性支付赔偿款,或分期支付时应有充足的担保。
实践中,调解时可申请在经验丰富交警主持下,当然前提是交警办案公正,或委托专业律师。交警调解是以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共同书面申请为存在条件,无强制调解权,一方不同意或不参与的调解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