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劳动争议数据标准之二——待岗生活费

时间:2012-04-04 09:25:46    文章分类:人资管理

1、94年6月-96年6月期间,依据青发[1994]21号文件为月120元;

2、96年7月-99年2月期间,依据青政发[1996]106号文件为月140元;

3、99年3月-99年6月期间,依据青保就办[1999]73号文件为月160元;

4、99年7月-2003年12月期间,依据青劳社[1999]55号文件为月210元;

5、2004年1月至今,依据市政府令第161号文件为市最低工资80%。

执业机构: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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