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提供病假证明擅自休假,是否以旷工处理?

时间:2012-04-04 09:50:18    文章分类:人资管理

这需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1、若员工患病属实,请假时或事后能够提供患病或身体不适证据(比如提供门诊病历、医疗证明、医疗费单据)的,不宜以旷工处理;

2、若员工在事前或事后都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即员工无法证明是否患病的,可以按照旷工处理。

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只要员工提供的病假证明系证明的,仲裁、法院即予以认定可享受相关的医疗待遇。建议单位谨慎处理此类员工,尽可能按程序处理员工,降低操作风险。

律师有两点建议:一是企业规章制度中明确请病假相关事项,如对出具病假证明的医疗机构提出明确要求,列明请病假需要哪些;二是企业在作出旷工处理决定前,可通过快递形式催告员工限期提供病假证明,员工到期仍未提供的,视为未患病,企业催告员工限期到岗工作,逾期不到岗位的按旷工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执业机构: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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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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