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4-04 13:09:54 文章分类:人损索赔
2011年,陕西省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245元,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78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28元,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96元;。
附:2011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摘录)
陕西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
2012年2月29日
十五、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45元,比上年增加2550元,增长16.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在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中,工资性收入14051元,增长16.3%,占收入的比重为70%;转移性收入5033元,增长19.1%,占25.1%;经营净收入772元,增长34.6%,占3.8%;财产性收入214元,增长14.3%,占1.1%。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783元,比上年增加1961元,增长16.6%。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9.3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6%。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28元,比上年增加923元,增长22.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3%。其中,工资性收入2384元,增长37.4%,占纯收入的比重为47.4%;家庭经营收入2029元,增长7.8%,占40.4%;财产性收入165元,增长70.4%,占3.3%;转移性收入450元,增长15%,占8.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96元,比上年增加702元,增长18.5%。农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7.2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