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办理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提报的哪些材料

时间:2012-06-11 22:02:07    文章分类:人资管理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门诊病历;

3.医疗费报销凭证;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

5.《青岛市用人单位职工工伤医疗费审批表》三份;

6、异地转诊的,同时提供由协议医疗机构及机关保险办工伤保险处签署“同意”意见的《青岛市工伤职工转诊申报表》一份;

7、属交通事故等涉及第三方民事赔偿情形的,还需另行提交以下材料:

(1)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公安部门出具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赔偿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执业机构: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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