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时间:2012-07-09 21:31:44    文章分类:人损索赔

青岛地区各法院在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时各有各的要求,需要材料不尽相同。一般来说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

2、代为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的授权委托书。有的法院要求不允许律师代为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要求办理人需是单位员工并出具介绍信,如平度法院。

3、若当事人为个人的,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单页;代理人亦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

若当事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的收款收据(最好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有的法院甚至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不同法院退费或领取案款时,给付支票的种类不同,如市北法院、崂山法院、即墨法院给付的是现金支票,市南法院、平度法院给付的是转账支票。若金额较小,法院有要可能直接发放现金。

执业机构: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范志强律师 > 范志强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