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代理受害人家属获赔五十多万元

时间:2012-08-10 19:09:52    文章分类:办案札记

 2012年3月,王某某驾车行驶到崂山区张家下庄村,将受害人撞到,导致其当场死亡。肇事后,被告人王某某驾车逃逸。后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并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范律师接受受害人家属的委托,代理其交通肇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经查,肇事者王某某名下并房产、银行存款,机动车亦非其本人所有。律师多次与肇事方家属协商谈判,最终达成赔偿协议,肇事方家属一次性赔偿我方52万元,我方向崂山区人民法院出具求情信。

执业机构: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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