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卖人未出具增值税发票,买受人是否可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时间:2013-03-27 21:37:14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增值税发票的作用是抵扣进项税款。出卖人出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是其当然一项附属义务。出卖人不给付增值税发票或给付的增值税发票无效,属于违约行为,买受人有权要求其给付。若因出卖人不能给付增值税发票,导致买受人不能抵扣进项税款而被税务机关依法追缴本应能抵扣的进项税款的,买受人可就此要求出卖人赔偿。若买受人取得出卖人给付的无效增值税发票无过错的,应不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买受人取得出卖人给付的无效增值税发票时有过错,出卖人可求减轻相应民事责任。

 

来源:商事审判例释  梁作民 高益民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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