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注意事项

时间:2013-04-11 06:55:26    文章分类:医疗损害

患方在纠纷发生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的不良后果的,应立即会同医方一起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并立即请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对某些死亡原因不明的案件应在48小时之内提出尸体解剖的申请。

  3、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为防止证据灭失或得到其他上级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佐证,应立即转院。

  4、注意收集门诊,急诊,住院病史及医患纠纷相关的其他书证。

  5、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加盖医院章并注明复制的页数)并封存主,客观病史资料。

  6、及时找寻同病房病友及其陪护人等与患方没有利害关系的现场证人,保留好他们的联系方法。

   7、注意诉讼时间为一年,及时维权。

  诉讼最好以人身损害起诉,而不选择医疗事故起诉。不是医疗事故,也能获得赔偿。

 

  

来源:中国商人期刊网 

执业机构: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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