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死亡的,遗属有哪些待遇

时间:2013-07-19 07:20:26    文章分类:人资管理

2011年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退休职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有两笔费用,一笔是丧葬补助费,一笔是救济费。丧葬补助金是减轻职工家属因办丧事而增加的经济负担,给予的一次性补助。抚恤金是为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的基本生活费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第8条规定: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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