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交通事故案十级伤残按上海城镇居民标准多赔偿一万七

时间:2015-01-21 20:58:55    文章分类:办案札记

2014年6月,林某驾驶机动车沿金水路西向东行驶,与委托人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委托人锁骨骨折。经交警认定,林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委托人负事故次要责任。

委托人治疗结束后,委托范律师代理本案。本案能否为委托人实现权益最大化,律师工作主要有二点:一是委托人的损害能否评定为十级伤残,二是其残疾赔偿金的标准能否争取按上海城居民标准计算。在律师的协助下,司法鉴定机构评定委托人的损害构成十级伤残。经崂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采信我方所提交在上海居住的相关证据,支持残疾赔偿金按上海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作出(2014)崂王民初字第192号民事判决书,保险公司向委托人赔偿120642.5元。

执业机构: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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