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02 20:01:07 文章分类:办案札记
委托人系青岛某科技公司业务经理,因提成工资等原因与该公司发生纠纷。为维护自身劳动权益,委托人委托范律师、成丽娟律师代理劳动仲裁一案。
我方向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提出提成工资、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防暑降温费等多项仲裁请求。经审理,我方所提交的大部分证据,仲裁委予以认定。最终,仲裁委作出北劳人仲案字【2015】第830号裁决书,支持提成工资,工资、补偿金、防暑降温费等仲裁请求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