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旅游合同纠纷三位委托人获赔合计26余万元

时间:2016-12-19 21:10:43    文章分类:办案札记

2015年6月,三位委托人与青岛某旅行社签订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参加欧州五国游。出境旅游行至瑞士铁力山附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包括三位委托人在内的多名游客受伤。

范律师接受委托,因本案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特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旅游合同索赔诉讼。诉讼中,经法院委托对三位委托人进行伤残鉴定,其中二位构成十级伤残,一位构成九级伤残。经庭审,我方所退还旅游费用及人身损害的各项损失大部分得到法院支持。据此,青岛中院分别作出(2016)鲁02民初944号、(2016)鲁02民初1148号、(2016)鲁02民初11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旅行社向三位委托人分别赔偿58225.4元、74132元、144635.99元。

执业机构: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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