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0-23 12:52:58 作者:赵全星 文章分类:咨询汇总
我买的房子已经拖了快1年了,至今没有达到合同上写明的入住条件,所以想退房。现在的情况是开发商说给退,退房申请都已经递交给房管局了,但是由于开发商的问题,迟迟办不下来。所以开发商现在说退钱,不过一直说没钱,采取拖延的办法,已经从2月份拖到现在了。
现在的情况我能不能去法院告开发商,要求退钱?如果开发商一直以没钱来推脱,法院能强制执行么?
如果打官司,这个费用大概有多少钱?
赵律师回复:
只要你所说的情况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你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返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金。开发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一般不会主动退款,需要你主动及时行使权利。至于你应采取诉讼还是仲裁的方式,需要看你的合同约定。方式不同费用也会不同,详情请带详细资料到我所面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