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8-20 23:23:30 文章分类:东莞劳动法咨询
东莞市2009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根据《关于东莞市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扶持企业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关问题的通知》,
从2009年3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期间,降低工伤、医疗保险费率如下:
2009社保年度各险种的缴费基数范围 市属 险种 下限 平均工资 上限 基本养老保险 770 2759 8277 地方养老保险 770 2759 8277 失业保险 1974 3290 9870 工伤保险 1974 3290 9870 医疗保险 综合(金卡) 1974 3290 9870 住院(银卡) 1130(在市属单位参加银卡的职工) 3290(在市属单位参加银卡的子女) 镇属 险种 下限 平均工资 上限 基本养老保险 770 2759 8277 地方养老保险 770 2759 8277 失业保险 770 1130 1130 工伤保险 770 1130 3390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 1130
以上转载自:东莞市社保局网站: http://dgsi.dg.gov.cn/look/tt.jsp?pid=541&g=保险关系&k=bxg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