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峰律师文集

(5篇文章)
·辩护词(故意伤害)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并由河北震河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 接受委托之后,我进行了仔细... 查看全文>>

·辩护词(寻衅滋事)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并由河北震河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 接受委托之后,我进行了仔细... 查看全文>>

·当事人诉讼须知

为保障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及时地审理案件,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 查看全文>>

·律师法解读

律师法解读   律师“法庭言论”不受法律追究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修改后的律师法中,将律师权利保障的原则进一步具体化。  ... 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河北震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张家口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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