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18 18:23:20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公司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发生股权转让的事情,在转让股权时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中规定转让的事项,支付转让款的规定,股权转让中避免拖延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法律方式,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未完全支付股权转让款
2013年3月29日,徐某与案外人王某共同与黄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一份,约定与王某共同将对仪征日升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全部股权协议转让给黄某,股权转让款为1400000元,黄某需另行支付200000元用于偿还徐某个人银行贷款,协议还同时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中对仪征日升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向私人借款部分本金共4560000元由黄某承担,在办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前由黄某向各债权人出具欠条,并提供第三方担保。2013年4月5日,仪征日升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变更为黄某。嗣后,黄某仅支付了股权转让款1300000元,代为偿还银行贷款28000元,其应偿还的4560000元未作偿还。黄某拒不配合办理抵押手续。徐某经多次向上列黄某催要款项未果。
法院判决:一、黄某给付徐某股权转让金100000元。二、黄某支付徐某违约金41402元。
律师说法:避免拖延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法律方式
股权出让方预防转让法律风险的策略。股权出让方作为原股东,最大的法律风险是一旦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受让方已经成为了公司的股东,但是却拖延支付转让价款。这将使出让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利保障。针对这个风险,结合律师的法律实践,提出如下建议:(一)调查受让方的资金及资信状况,看对方是否有充足的资金实力。(二)争取约定由受让方提前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股权转让款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三)如果需要分期付款则必须约定如果对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可以约定按逾期每日一定固定数额或者按照转让价款一定比例(如等同于银行贷款利率的万分之四)的方式计算违约金,加大对受让方违约责任的惩罚力度促使其及时支付。(四)如约定先交割股权再付款,或者对方资信记录不佳,建议在股权交割前办就要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即由受让方在股权交割完成后以其名下的股权向出让方提供担保。如果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则出让方可以行使质押权,要求返还股权,这样就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出让方的权利,防止出现股权无法取回、转让款无法取得的两难局面。(五)如果转让款不能及时到位,还可以由受让人提供其他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抵押、质押等担保。(六)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必须在签订协议前,预先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否则如果一旦其他股东不同意或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可能使出让方由于无法履行义务而承担赔偿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关于股权转让款,黄某提供徐某于2013年4月16日出具的借条及承诺书,证明其出借给徐某的该笔8万元用于抵扣股权转让款,对此徐某不予认可,徐某提供黄栋某于2013年4月18日出具的欠条证明黄某截至2013年4月18日仍欠股权转让款40万元。黄某于2013年4月18日出具的欠条证明其仍欠徐某其股权转让款40万元,故黄某对其于2013年4月16日出借给徐某的借款8万元用于冲抵股权转让款的主张不能成立。徐某自认已收到黄某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30万元,故黄某哦还应支付徐某股权转让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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