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民事方面的成功案例及长年法律顾问的个案
时间:2009-09-21 10:52:36 作者:张伟春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一、刑事辩护与代理:
1996年于新疆参与谷某,杨某某诈骗两案作无罪辩护获得成功;
1998年参与"98.10"(张子强团伙犯罪)大案时为胡某某的主要辩护人,因表现突出,获得广东省律协嘉奖;
2000年前后,为澳门商人张某某申诉,在上级检察机关指导、监督下,某市检察院作出撤销案件、解除财产查封的决定;
同年,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胡某某诉八被告人获胜诉,八个被告人被判刑并赔偿损失15.8万多元;
2001年,为台湾人陈某某走私犯罪案辩护获得成功,被判刑6个月零10天,不上诉;
2003年,为增城抢劫死刑犯吴某某做二审辩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死缓";
2004年,为广州长江制衣印染公司厂长肖某某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案(死四人)辩护获得成功,被判徒刑一年半,缓期执行,不上诉;
同年,代理广东兴宁罗某某(群殴致死)家属索赔案件获胜诉,两主要凶手被判刑,赔偿实际损失13万多元,不上诉;
2005年,为台山市居民许某某非法经营罪案(涉嫌倒卖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1亿1千万余元),辩护获得成功,只判徒刑1年,罚金6.1万元人民币,不上诉;
同年,为深圳布吉陈某某涉嫌犯强奸、敲诈勒索案辩护获得成功,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刑2年零6个月,不上诉;
同年为马来西亚国走私毒品犯王某某辩护,获得成功,判徒刑15年,不上诉;
2006年,代理黄某某死亡(交通肇事致死)家属索赔案获胜诉,肇事司机被判徒刑,肇事方赔偿实际损失13万多元,不上诉;
同年为广州市天河区居民龙某某故意伤害罪案辩护获得成功,被判处徒刑3年缓期4年,不上诉;
同年,为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居民梁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罪案辩护获得成功,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3年缓期4年,不上诉;
2007年,为广州市居民陈某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辩护获得成功,以买卖国家证件罪被判处徒刑2年零6个月,不上诉等。
二、经济与民事:
1997年,代理深圳市庆龙实业有限公司诉宝安汕宝实业发展公司合伙建楼纠纷案(标的425万元人民币)一审胜诉;
1998年,代理铁道部十六局中南分局与南通苏中安装工程公司退还工程保证金(300万元人民币)纠纷上诉案获得胜诉;
同年,代理广州市居民周广培等13人向某所房产公司退还多收购房契税款纠纷案获胜诉;
1999年,代理何挺因房屋买卖纠纷不服(1998)天法民初字第656号判决提起上诉获得胜诉;
2000年,代理澳门诚山地产置业公司诉高明建设财务公司借款(350万美元)纠纷案,一审、二审、执行均获胜诉;
同年,代理顺德美的房地产公司诉广东省第一建筑总公司城市综合建筑分公司11套购房合同纠纷案判决胜诉;
2001年,代理邓泗金因道路交通肇事受伤索赔纠纷案胜诉获得赔偿;
2002年,代理林某某与范某某离婚案,判决离婚并在财产分割、儿子抚养上均获得公平合理处理;
同年,代理新疆李新宏工伤赔偿纠纷案胜诉,获得赔偿;
同年,代理苏州周新昌专利转让纠纷案胜诉获转让费18万元及利息;
2003年,代理陈映红医疗事故死亡家属索赔案胜诉获得赔偿;
同年,代理廖扬宇等9位业主诉广州百润置业公司购房两项违约案一审、二审、执行均获胜,得到合法理想的赔偿;
同年,代理番禺陈金灿土地承包合同案胜诉获得赔偿;
2004年,代理花都陈日昇应诉重庆市云阳曲轴厂购货合同纠纷案(索赔220万元人民币)一、二审获得胜诉判决无责任赔偿,并解封别墅一幢;
同年,代理广州长江制衣印染厂应诉中远航空代理公司东莞分公司、代理公司货物运输、货物交付及运输担保合同纠纷两案上诉获得成功;
2005年,代理深圳市广源达建筑工程公司应诉和反诉深圳市东都混凝土有限公司购货合同纠纷案一审、二审均获胜诉;
同年,代理广州市衡之俊电子有限公司与何某某工伤索赔仲裁纠纷案获胜诉;
2006年,代理惠东叶文相三兄弟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调解结案)胜诉;
2007年,代理广州海基泰制衣有限公司货款纠纷应诉、上诉案(争议标的57.4万多元)获胜诉;
2007年,代理增城林永生与某环境工程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重审案获胜诉,判决无责任交工程服务费;
2008年,代理番禺精亮五金有限公司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番禺石油分公司油料供应合同纠纷案获胜诉,退还欠油款、违约金及利息12.7万多元;
同年,代理广州市瑞恒科技有限公司应诉原员工8人劳动争议纠纷案获胜诉,众员工请求补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共20.6万元全部被驳回。
三、长年法律顾问:
1996年正式执业以来,主要担任过下列单位和私人的常年法律顾问:
新疆制罐厂
广东省治金建筑安装公司第八分公司和宝安公司
广州长江制衣印染厂
广州市瑞恒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山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普今医药科技发展公司
广州李伟总经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