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文件”的律师(纪实故事)

时间:2010-03-22 14:02:25  作者:李庆丰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朋友,你认识律师吗?你了解律师的工作内容吗?你听说过一名堂堂正正的律师 ,为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居然竟亲自去“偷取”一份决定委托人胜负的合法证据的故事么.

那还是三年前的夏末秋初,我在律师办公室里接待了一位王经理.经交谈得知,“他从事粮油贸易经营,半年前,他所在的公司与外地的一家粮油公司签定了一份大豆购销合同.按照约定王经理向对方公司预付了货款五十万元,可是,当王经理收到对方公司发来的大豆时,发现大豆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与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标准完全不符.经与对方交涉,对方以大豆装车时有王经理委派的人员在场监督检验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真是这样,我公司将损失近十万元啊!”

王经理说到这,脸上带着茫然的神情问到:“李律师,我还有救吗?”

听了王经理的陈述,我当时感到这件案子标的额不大,但处理起来难度不小,其关键问题是如何解决王经理派出的代表在对方所在地,参与了大豆质量﹑数量等项的验收和车辆监督装运,在此情况下发生大豆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

出于职业的敏感,我问王经理,“你派出的代表在现场验收时,是否发生过其他情况.” “嗨!别提了.我公司就一个人在现场,还是在对方找来汽车装车时,才把他带到现场的.对方把他们准备好的大豆样品,一边交给我方验收,而另一边已经派人装车.面对几十辆汽车同时装车的场面,我方代表惊慌失措,又无法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制止,匆忙之下只是验收了样品,而对其他袋装的大豆没有查看,等到了卸货地点才发现了质量问题.显然是对方做了手脚,可又苦于没有证据.”我又问:“你们之间的货款结清了吗?”“对方还差两万元没给我们.”“这件事情发生之后,你们进行过协商吗?”“协商了!但他们不同意承担质量责任.只答应年底前把欠款还上.李律师,我们是实在没有办法,所以来委托你帮我们打这个官司.”

对于他们的请求我也感到很为难.问题在于:第一,由于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约定合同的履行地,所以,依据关于管辖的规定,本案应向对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委托人不能提供对方当事人应承担质量责任的直接证据,那么,根据实体法的规定,委托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存在,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败诉.所以,根据目前的情况我没有把握打赢这场官司.王经理见我很犹豫,便表现出即忧伤又激动的情绪,诚恳地对我说道:“李律师,我知道这件案子的难度,但我们所讲的情况都是真实的.我们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所以请你帮忙.如果经过你的努力,仍不能找到有效证据的话,那我们无条件接受这个结果.律师费照付.”

面对委托人的企盼和勇与接受现实的气魄,我的内心世界不禁发出阵阵躁动.我在想,律师的职业特点之一,不就是敢于接受挑战么?虽然这件案子难度很大,可以说在目前还看不到胜诉的希望,但是我还是应当拼一下.更何况委托人还给了很宽松的环境呢.

于是,我决定接受委托.办妥委托手续后,我对王经理说:“请你们给我几天的时间,我要为你们设计一套方案,听我的通知好了.”

三天后,经过深思熟虑,我终于想好了一个方案.于是,我打电话把王经理请到了我的办公室.我告诉他:“我策划了一个分两步走的冒险的方案,第一步是,请你或派人马上到对方那里去,就余款结算事宜与他们签定一份协议.请注意,无论如何在协议中要写明这样一条内容,即双方因货款结算和质量纠纷经协商不成时,可选择向各自所在地法院告诉.”接着,我交待了签定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必要的操作技巧.我又强调这是关键的第一步,如果成功我们则完成了百分之四十的胜诉的主动权的指标.待你们胜利归来时,我再亲自去完成第二步计划.

王经理见我的神秘形态,带着半信半疑去了.五天后王经理兴致饽饽的回来了.一见面就交给我一份协议书,我打开一看,“哇!王经理你真行,这下可把管辖问题解决了.”王经理带着疑惑看着我,“这第二步怎么办?”“好办!明天我陪你去实行第二个计划.”

我们登上了北去的列车.窗外到处可见丰收的景象,而我的心情却随着飞驰的火车快速地跳动,无暇眺望那一闪而过的一幕幕美丽的景观.因为我无法预料此行的结果,总有一种喜忧参半的感觉.从我和王经理的谈话中得知,对方公司是地处北方的一家国有公司,那里的周边环境使他们既不擅长经营之道,又不熟谙法律的内涵与外延.听说他们虽然名里不承认大豆的质量问题,但在暗中却对其工作人员作过处理,原因似乎收购大豆的质量问题.王经理他们只是听说过,没有拿到确凿的证据.我和王经理此行的目的,就是要试图拿到这样的证据.如果有了证据,本案诉讼的结果将不言而喻.

经过近七个小时的旅行,我们终于抵达了地处沙漠地带的北国重镇.这里的商业算不上发达,几乎没有像样的宾馆,我们选择了一家距办事地点比较近的旅馆住下了.按照计划我们没有打扰任何人,也不想节外生枝.我躺在硬板床上久久地不能入睡,我在想明天的工作细节.对方公司既然不承认质量责任,正面的进攻取证恐怕很难完成,所以,我想到了“窃取”证据的办法,噢!对啦,应当是说是智取.根据对方公司的国有体制,其管理模式完全是照搬政府机关的做法,无论大小事物都要有文件作处理依据,更何况正常的大豆购销经营活动中,发生了质量事故呢.所以,他们应当发一个内部通报,而我们需要的就是这份文件.如何拿到它呢?………

第二天,天气晴朗,阳光很温柔,和煦的秋风给人爽心悦目的感觉,仿佛预示着一种好的兆头.上午八时整,我和王经理来到了对方公司经理的办公室.真巧,这家公司的经理也姓王,不过,年龄可比和我一同去的王经理大了许多,我们权宜称呼他为老王经理吧。我们和老王经理寒暄了几句,我便以小王经理朋友的身份和老王经理聊了起来.老王经理慢条斯理地给我讲两位王经理的合作历史以及此次大豆买卖的相关事宜.我心不在焉得听着,两只眼睛在办公室里扫来扫去,忽然,我惊喜的发现在西侧的墙上,挂着一溜文件.我真想马上去翻看它们,可是在老王经理的地盘上怎么可以肆无忌惮呢.于是,我只好耐着性子等待机会,不着边儿的东一句﹑西一句的与老王闲聊.心里头却在祷告:上帝保佑!快把老王经理请到外边去,哪怕几分钟就够了.嘿!还真巧.就听外边有人喊:“王经理,请接长途电话!”老王经理说了声: “你们先坐一下,我去接电话”. 他刚出房门,我就对小王经理说道: “快!你翻东面,我翻西面.”话音未落,我们俩已经站在挂文件的墙边了,紧接着就听见一阵唰唰唰的翻纸声.可能是吉人自有天相的缘故吧,我刚翻了两个文件夹,只见一份大红字头的文件映入我的眼帘:.哇!找到了!我欣喜若狂,又有些恐慌,赶紧把文件装入了衣兜,手忙脚乱地再把文件夹放回原处.

为了保持镇定,我赶忙点了一支烟,刚抽了两口老王经理回来了,由于我们心理“有鬼”,神情不定地坐了两分钟,找了一个借口便匆匆地与老王经理告别了.

我们踏上了返程的列车,那种心情舒畅的感受就甭提了!当车厢里高奏起高音萨克斯管吹奏的的优美旋律时,我已经看到了本案的胜诉曙光…………

朋友,后来的故事您一定会猜出它的结局吧!

                                15/12/2000创作整理

执业机构:辽宁李庆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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