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07 19:28:06 作者:翟彦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当你决定离婚时,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要做好与孩子的沟通工作,离婚,受伤的不仅仅是夫妻双方。
夫妻双方尽量协商离婚,这样会最大程度减低受伤程度。
诉讼离婚,是无奈之下的最后选择。当你下定决心后,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立案
持离婚《民事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二、开庭审理
立案后在举证期限内(一般为30日)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一般包括: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即身份证、结婚证;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即涉及家庭暴力、重婚、赌博、吸毒、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夫妻分居满两年方面的证据。如不能提交上述证据,且是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
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即子女是否在哺乳期、收入较高且稳定、学历方面等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方面的证据。哺乳期内的子女由女方抚养。如果子女已经年满10周岁,法院会征求子女的意见,由谁抚养。
4、证明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即房产、股权、存款、家庭电器、债权债务方面的证据。需向法院提交财产清单。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如无书面约定,则均分。
开庭审理时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孩子由谁抚养、财产如何分割进行举证、陈述。要简练。
庭审完毕后,法院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要把握机会,尽量达成调解。
上述指引适用于案情简单的离婚案件,如比较复杂,建议请当地律师代理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