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17 13:19:12 作者:肖海涛 文章分类:
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成为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 肖海涛律师
现今社会很多企业招用在校大学生作为勤工俭学或兼职、实习生等,那么这类大学生可否在有劳动争议时,向有关劳动争议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我国劳动部门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地12条规定,在校大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不能建立劳动关系,所以这类大学生发生了劳动争议,是不能提起劳动仲裁的,当然不能提起仲裁不代表不受法律保护,在校大学生可以向有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提示:在校大学生社会经历不足,往往受到很多不公平待遇如随意扣工资、报酬、加班等等,作为弱势群体一定要索要和保留有关证据,遇到权利受到侵犯,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