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17 13:42:03 作者:肖海涛 文章分类:
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可以成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吗?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 肖海涛 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产生的纠纷,可视为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换之言,其他情况就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了,即不具有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资格。
律师建议:如遇不能提起仲裁,可以以雇佣合同纠纷提起诉讼。
2010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