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6-10 13:26:19 作者:肖海涛律师 文章分类:婚姻案例
问:在什么情况下会导致婚姻无效,婚姻无效了当事人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怎样分?
答: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下列情况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如果出现婚姻无效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婚姻虽然当事人双方不需承担夫妻义务,但双方的共同财产是要受法律保护的,仍然可进行分割,法院是会受理此类案件的。
解答人: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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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6月 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