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6 17:48:04 作者:庙加艳 文章分类:仲裁诉讼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现在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附:司法鉴定机构名录
1、机构名称:安徽求实司法鉴定中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中路316号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内
机构负责人:邹多旭许可证号:340105054
电话:0551-3903826邮编:230031
2、机构名称:安徽惠民司法鉴定所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199号
机构负责人:王汝林许可证号:340106085
电话:0551-3672502邮编:230022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
3、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62号(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东院)八号楼三楼(周一至周六早上8:00—11:00,下午14:00—16:00)
联系电话:025-85035877 025-85035899 传真:025-85035855
4、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南京市陵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18号楼101室
电话025-832499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