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6-12 15:43:09 作者:合肥劳动律师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文章来源 合肥劳动律师网
在9日上午召开的2011年3·15纪念活动工作安排会议上,合肥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10年度十大维权案例,市消协在严厉打假的同时,也呼吁广大消费者能积极维权。案例一中介骗收子虚乌有的税费
李某于2009年12月8日通过合肥某房产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由中介代收各种费、税。
李某将所有的费税都交给了中介公司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发现此房已于2007年10月交过契税,距上次交易时间已超过两年,无需再交营业税。而房产中介已经在12月7日调过该房子的材料,知道不需要交营业税的事实,但还是告诉消费者及原房主必须交营业税,欺骗消费者,收取了已减免的营业税。
调解结果:市消协接到投诉后约双方来消协进行调解处理。最终中介退还收取的营业税。
案例二建材市场单方面改价格
2010年3月14日,孙先生在某大型建材市场购买瓷砖,并签订合同,约定型号、数量、价格(9.6元/块)。6月初,孙先生要求送货时,该建材市场销售人员以所签订的价格有误为由拒绝送货,并称该型号瓷砖实际价应为31元/块,要求孙先生补足差价才送货。孙先生不同意,与某建材市场多次协商未果,投诉到消费者协会。
调解结果:市消协认为,该建材销售商负责人所称在签订合同时弄错了价格,系自己过错所致,拒绝送货,单方变价是违反其合同义务的。经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14元/块的价格成交,建材市场按时给孙先生送了货。
合肥劳动律师
案例三美容院按摩师变身“专家”
桂女士因脸部痤疮,从2008年11月起在合肥市太阳城某美容美体店做护理,其间,桂女士透露了患有乳腺小叶增生症,美容店立即称有办法治,并安排“专家”为桂女士做检查。几个月的护理共花费了四五万元,而乳腺小叶增生的症状没有改善,痤疮更加严重。桂女士后发现所谓的“专家”竟然就是一名按摩师。桂小姐与美容店交涉,要求退款。美容店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桂女士向合肥市消协投诉。
调解结果:经消协调解,美容店退还桂女士护理费10000元,并退还剩余产品。
合肥工伤律师
案例四会员卡登记给客人起外号2007年,王先生到合肥巢湖路某药房购药时,办理了一张会员卡。2010年5月21日,王先生再次去该药店购药时,发现药店将其会员卡登记姓名写成“王八”。王先生很气愤,要求药房赔礼道歉,并要求对其精神损害赔偿。
调解结果:经市消协调查,王先生的投诉属实。消协认为,“王八”一词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含有侮辱之意,药店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药店应该对王先生造成的精神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经调解,该药房负责人向王先生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200元。
案例五 退票要收80%手续费
2010年6月,张先生在合肥市某民航售票中心订购了两张合肥-广州的机票。后因身体不适,取消行程。张先生要求退票时,售票中心要按机票的80%收取退票手续费。张先生对此不能接受,与售票中心协商未果,于7月1日来到合肥市消协投诉,希望以机票的20%收取退票手续费。
调解结果:经调查,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售票中心在售票时未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尽到提示、说明义务。经消协调解,售票中心同意按机票的20%收取退票手续费。
合肥劳动律师
案例六保健品宣传治疗功能
肥东县的殷先生,患有Ⅱ型糖尿病并发视网膜病变,他通过广播了解到清华眼宝眼贴,促销员声称可以治疗糖尿病引起的眼病。殷先生花了约2100元,贴了一年时间,但仍不见好转。后经诊断,其患有Ⅱ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如不及时手术,就会失明。殷先生认为清华眼宝是假药,并投诉到肥东县消协。
调解结果:肥东县消协经过调查,认为清华眼宝是保健品,不是药品,促销人员却宣称其有治疗功能,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经调解,经销商退还2100元给殷先生。
案例七农药喷后桑叶全枯萎
2009年,肥西县小庙镇余岗村村民许某等人从当地购买了用于桑树的农药“乐果”,共喷洒了80亩桑树,结果凡食用喷洒过该农药的桑叶的桑蚕全部死亡。9月29日,许某等人到肥西消协投诉,要求销售商、生产商赔偿损失。
调解结果:肥西县消协立即展开调查。经鉴定部门鉴定,发现农药数项指标超标。经调解,厂家赔偿23户受损农户68265元。
合肥工伤律师
案例八宾馆提供行骗场所
2010年11月17日,肥西县一宾馆举行了一场“豆浆机展销会”,展销会推出350元认购豆浆机附赠礼品活动,开具收条,承诺第二天返还350元现金。当天就有30位老人缴纳了认购款,次日,他们来到该宾馆时,展销人员已不见踪影。
调解结果:肥西县消协联合公安部门展开调查处理。经查,该展销会属于无证经营,展销会主办者已无法找到。经协调处理,该宾馆赔偿每位老人350元,共计10150元。
案例九超市标价比计价贵一倍
2010年1月18日,刘女士在濉溪路某大型超市购买了0.428斤豇豆,标签标价5.6元/公斤。次日,刘女士发现电脑小票以11.2元/公斤结算。刘女士要求超市说明情况,承认错误并退还多收的钱。超市同意退钱,但拒绝承认错误。刘女士不满超市答复,于1月26日来到合肥市消协投诉。
调解结果:经过批评教育,超市向刘女士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并退还多收的钱。
案例十 席梦思终身保修落了空
周某等4人于2008年国庆节在长丰县某商场购买床垫。当时经销商宣称终身包修包换。周某等4人各买了一件,使用不到两年,便出现床垫下沉、弹簧断裂等质量问题,4人多次与经销商、生产厂家协商未果。
安徽劳动律师
调解结果:长丰县消协经过调查发现,经销商因经营不善已无力履行赔偿责任。县消协又联系在外地的生产厂家。经过消协多次耐心做工作,生产厂家免费为4位消费者更换床垫。
会员卡上登记的姓名竟然叫“王八”;学校竟然让学生用“黑心棉”;出租车计价器装了“小飞机”……昨天下午,省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举行,省工商局、省消协、省质监局等8个部门各自发布了2010年维权十大案例,其中房屋质量、预付消费等成为热门话题。
姓名被登记为“王八”
省城王先生真是碰到了一件非常郁闷的事,因为他意外地发现自己无缘无故做了三年“王八”。
2007年,王先生在合肥巢湖路某药房购药时,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去年5月21日,他再次购药时意外发现药店将其会员卡登记姓名写成“王八”。王先生很气愤,与药房交涉,要求赔礼道歉并给予精神赔偿,但遭到了药店的拒绝。
王先生将此事向合肥市消协反映,经调查取证,证实消费者投诉属实,“王八”一词在我国的传统语义环境中具有侮辱之意,严重伤害了王先生的感情,侵害了王先生的人格尊严。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药房一次性赔偿王先生精神损害赔偿金3200元。
卷走认购款人就跑了
去年11月18日,合肥市肥西县消协受理了30位老人投诉,称某品牌豆浆机展销会推出350元认购豆浆机活动,由展销人员开具收条,并承诺第二天即返还350元现金以及更多礼品赠送,有30位老人缴纳了350元认购款。
次日,他们再次来到展销会现场时发现展销人员已不见了踪影。肥西县消协当即对这次展销会展开调查,发现该展销会未在工商部门备案,属于无证经营。由于展销会主办者已无法找到,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应由宾馆承担。经调解,提供展销场地的宾馆赔偿每位老人350元,共计10500元。
学校让学生用黑心棉
去年8月18日,根据群众举报,省纤维检验局执法人员对合肥市某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宿舍卧具包发放处和仓库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一批标有“囍”字的垫被胎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执法人员对467床垫被胎予以扣押,并现场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检测结果表明该批絮棉胎填充物中为被污染的纤维下脚料,俗称“黑心棉”。省纤维检验局依法对该学院进行了行政处罚。
计价器装上“小飞机”
去年9月20日,宿州市质监局接宿州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举报投诉,称某辆出租车的计价器涉嫌作弊。经执法人员和计量技术人员检查,该出租车方向盘下方有一按钮,按下该按钮,计价器计数里程和金额就会快速增加。
经过进一步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在计价器连接线处另加装了一电子装置,俗称“小飞机”。经技术人员调取该计价器技术数据核查,该装置安装4天,非法牟利540元。根据规定,宿州市质监局依法对该司机进行了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