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23 13:36:02 作者:庙加艳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员工失踪案例回放:
员工离奇失踪宣告死亡 工伤认定被驳回
家人申认工伤
云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王骏的死亡是经过法定程序推定的,缺乏证据证明是属工作原因或履行职务死亡。因此,云阳县法院维持了云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工伤认定的决定。
王大禹不服,认为儿子是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失踪,虽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也应认定为工伤,为此上诉到市二中院。
法院不予认可
市二中院终审认为,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王骏的死亡与其工作有无因果关系。经过法院调查,双方当事人事实上都无法提供王骏死因方面的证据。王骏因失踪超过法定期限而依法宣告死亡,这种死亡是法律上的一种推定,并不是客观事实确已发生。宣告死亡,是解决因王骏长期下落不明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其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法院认为,鉴于该案的特殊情况,云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行使职权,对王大禹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无不当。
同样的案情不一样的结果
合肥工伤律师庙加艳近期代理一起员工失踪后认定为工伤的案例。该案件也是目前为止合肥第一例失踪认定为工伤的案例。
对此,合肥劳动法专家分析:处理劳动工伤疑难案件,首先需要认真研读相关法律及理论知识,其次要善于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只有各方面都处理到位才会有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