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6-13 21:22:31 作者:贾霆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品味孤独
孤独本身是一种凄婉的美。
享受孤独的时刻,可以远离尘世的喧嚣,忘却功利的纷争,使灵魂得以净化,原罪得到忏悔。所以,孤独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缘品味的。
姜尚之渭水垂钓,屈原之汨江求索;范仲淹《岳阳楼》之忧虑,岳武穆《小重山》之寂寥……其中的孤标清风,千百年来有几人能解?
人只有在孤独的时候才有机会思索。由此,不妨可以说,孤独是哲学的孪生姐妹,是真理的诞生摇篮。
亚里士多德在野外漫步时,悟出“一个人不能同时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的哲理;牛顿在倾听苹果落地的声音时发现“万有引力”的科学定律;拿破仑从蜘蛛结网中启发出百折不挠的壮志;越王勾践在卧薪尝胆中磨励出复兴霸业的雄心……其中的寂寞清苦,古今中外有谁能体味?
因了上述的理由,我偏爱孤独,尽管我不是贤哲。在我眼里,法律是一门特别钟情于孤独的学问。虽然西哲有云: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但我仍然以为:法律需要高度的抽象,离不开理性的思考。作为一个法律人,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那么就必然选择了孤独。没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心理准备,绝对经受不住万丈红尘的诱惑,抵御不了灯红酒绿的进攻。只有真正能耐得住寂寞,忍受住孤独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