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26 10:42:51 作者:贾霆 文章分类:办案手记
引子:
官司胜诉,应该是每一个律师痴心的追求。做了这么多年的律师,代理的案件数以千计,虽说早已见惯了胜诉、败诉,但无法改变的是,接到胜诉的法院判决书时依然会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会同当事人一样欣喜、疯狂。在我的执业生涯中,唯一例外的是上个世纪末代理的那起民工非法扣车案……
基本案情:
一个冬日的午后,我正坐在办公室里写材料,从外边闯进来一个风尘仆仆的小伙儿,眉宇间掩饰不住内心的焦虑。我起身为他倒了一杯开水,等他坐定后,我问他需要我提供什么帮助?小伙子匆忙喝了一口水,然后语无伦次地向我叙述了他这几天的遭遇:
小伙子名叫吕志强,邻县人,今年28岁。原是一家理发店的小老板,后去北京做起了贩菜的生意。经过七、八年的打拼,小两口终于攒下二、三十万的家底。一个月前,小吕听从其朋友李超的建议,买了一辆51座的“宇通”牌客车,开始从事短途客运。因为是初入这个行业,业务不熟,所以一个月下来,刨去养路费、管理费、驾驶员工资等支出,满打满算也就赚了不到三千元钱。
三天前的下午3点许,小吕的车停在县客运站里,老板、司机等一行人正一边百无聊赖地坐在车上闲聊,一边看着同行们兴高采烈地揽人、出车。这时,有个老板模样的中年汉子走过来冲小吕问了一句:“长途跑不跑?”小吕随口问道:“去哪里?”中年汉子回答:“陕西秦岭县。可以出高价。”
本来听对方说要去陕南的山区,小吕并没有产生多大兴趣儿,可是又听人家说可以出高价,小伙儿开始动心了:正发愁没有生意呢,这不就来了吗!小吕马上打起精神,与对方侃起价来。秦岭市到本地不过一千华里的路程,车开的顺利的话,10个小时可以到达,加上吃饭休息,一天半的时间可以返回。对方愿出5000元路费,除去加油的开支,这一天半的时间大概可以赚到3000元钞票。这么一盘算,比前边一个月赚的还多!那就干吧!
谈妥后,小吕亲自押车,带着司乘人员驱车来到城南三十里外的一个砖瓦厂,把等候在这里的近60个民工和行李全部安排到车上。小吕接过砖瓦厂老板交付的运费,指挥客车一路奔驰着开往秦岭县。
上车前,小吕跟这帮民工的头儿周世平讲好的是把人送到秦岭县长途汽车站。因夜间路上车辆不多,加上司机开车技术好,次日的凌晨3点左右,客车就到了秦岭县长途客运站。
秦岭县是一个偏僻的山城,客运站的生意并不怎么好,一到下午六点车站就锁上了大门,至第二天早晨六点才开门迎客。眼看现在才3点钟,离天亮还有三、四个小时,民工头儿周世平就跟小吕商量:是否可以把人拉到县武装部大院?他说有一个亲戚在武装部当领导,大家可以到那里休息一下。看着车外的一片冰天雪地,民工们穿的衣服又很单薄,小吕不好意思拒绝,就答应着让司机把车开到了县武装部。车刚一停稳,周世平就飞身下车到传达室里拿出一把大锁,“哐啷”一声把大门锁上了。没等小吕等人反应过来,车上的民工七手八脚一起动手,把包括小吕在内的4个司乘人员架到了武装部招待所的一个房间。
开始时小吕们以为遭遇了绑架,个个吓得魂不附体。一直到天亮后,周世平从外边回来,把提在手中的两个包子扔给小吕,命令他吃完后才告诉了他原委:
原来,这60多个民工全是秦岭县的农民。一年前,这帮民工被骗到了豫东银城市郊外的砖瓦厂。大家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还吃不饱、穿不暖。老板平时不发工资,对他们非打即骂。几天前,他们跟老板王宝儿谈判要工资,王宝儿软硬兼施,又是恐吓又是哄骗地给了他们万把块钱,说是等过完年再说。民工们提出给的这点钱连回家的路费都不够,王宝儿就答应找一辆专车将他们送回老家。后来,老板王宝儿便到银城汽车站找车去了。王宝儿一离开,大伙儿就开始合计用什么办法怎么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最后有人提出劫持王宝儿逼迫其家属拿钱的办法,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哪知道,做贼心虚的王宝儿比泥鳅还滑,还没有等民工们上车,他就找个机会溜了。大家没办法,于是在路上商量出扣车扣人这么一个主意来。
小吕听完这番话,不解地向周世平问道:“可是,这跟我有关吗?我不是银城本地人,跟你说的王宝儿素不相识,他是租我的车送你们。你们之间的纠纷跟我八竿子打不着啊!”
周世平眼睛一瞪,横了小吕一眼道:“这个我们不管!谁知道你跟他认识不认识呢?没准你们就是一伙儿的!要不他不找别人偏偏就找你的车送我们呢?”说完就不再理睬小吕等人,安排民工轮流值班看守客车和招待所客房后就躺下睡大觉了。
直到第二天中午,周世平又来到小吕的房间,说已经跟民工商量好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两条:一是由小吕把砖瓦厂所欠民工的工资全部付清;二是扣下其他司乘人员,放小吕一人回去,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能把王宝儿弄到秦岭县交到民工手里就行。做到任何一条,民工就可以把小吕等人连人带车一块儿放行;如果做不到,那就只好委屈各位了。
于是,小吕便马不停蹄,急匆匆地赶回了银城。跟亲戚朋友商量了半天,觉得周世平提出的办法任何一条他也无法办到。万般无奈之下,他在车站看到律师事务所的招牌就走了进来,想找律师咨询一下,看是否有办法解决其燃眉之急。
代理经过:
听完小吕的叙述,我一边安慰他不要着急,一边迅速地思考解决问题的路径:
一般是走民事途径,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民工返还所扣押的车辆并赔偿因此给车主造成了营运损失,但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程序一般要经过半年,如果有二审,差不多是九个月左右;再加上是异地起诉,其中的困难可想而知。那么是否可以另辟蹊径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小吕所说的情况属实,那么陕西民工扣押司乘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拘禁”。如果能在当地立上案,那么首先可以解救人质,等他们恢复自由后,再开回被扣押的车辆。这样下来,也许几天的工夫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我把我的分析意见讲给小吕后,他表示完全信任律师,一切由律师做主,并要求委托我代理此案。
鉴于案情重大,我及时将上述情况向律师事务所的领导进行了汇报。所里研讨的结果是倾向于后一种意见。另外,所里还指派了我的同事王晓明律师(现在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执业)与我一块儿承办此案。
为了给当事人尽快解决问题并尽可能减少营运损失,接受委托后,我和王律师连夜准备好立案材料,第二天就在小吕的带领下坐长途汽车展转赶到了秦岭县。
这天刚好是农历的冬至节。按照中原地区的风俗,冬至这天无论身处何地都必须吃饺子,否则按民间的说法是会冻掉耳朵的。做律师的自然不相信这个,但是,毕竟在节日的当天到千里之外的他乡出差,心中多少还是有些失落。
12月下旬的秦岭山区,天寒地冻。因周围大山的屏蔽,太阳升起的时候已经是上午10点左右了。朝阴的山坡下,冰层的厚度达三十多公分。我们到地方后,顾不上旅途劳顿,就直接奔向了县武装部招待所。
一进大院,我们就看到了停放在那里的那辆红色“宇通”客车。只见车门锁着,民工们在车的周围铺上了席子,大冬天的也不嫌地上冰凉,大家就在席子上放上一条被子,三三两两地依靠在被子上聊天。看当时的情形,估计晚上民工们也是这么过的。后来跟他们聊天才知道,大家住不起招待所,车里倒是暖和一些,可是,这六十多个民工里竟然没有一个人会开车,也不知道怎么打开车门。目睹此景,我的心里不禁有些酸楚。
上了招待所二楼,走进最尽头的一个房间,我们看到了被扣留的三个人质。还好,几个小伙子神情是有些焦虑,但脸上、身上都没有伤。一看到我们进去,就有人问到:“钱带来了吗?”我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说话的这个中年汉子:个头不高,脑门儿微秃,一双小眼睛里透出那种农民特有的精明。我想:这个应该就是民工的头儿周世平了。
果然,小吕给我们介绍,中年汉子就是周世平。我们赶紧上前跟他握手,并简单说明了我们的来意,表示希望大家能坐下来好好谈谈。可是,一听我们是律师,周世平马上火冒三丈:“律师来干什么?我们要的是工钱!只要不带钱过来,别说是律师,就是xxx(时任党和国家领导人)来了也休想要我们放人!”
眼看双方一接触就陷入了僵局,我只好跟这个脾气火暴的汉子摊牌:如果双方不能协商,那我们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哪知道不说这个还好,一听我这样说,周世平马上说道:“欺负我们农民不懂法吗?我们这里也有律师。我们都咨询过了,走到那里我们都输不了官司,我们是在维护我们追讨工资的正当权利!”
唉!这是哪跟哪儿呀?在这些自认为理直气壮的民工面前,我们真有那种“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感觉。
好在对方提到了他们也曾经咨询过律师。我想:既然他们不相信我们这些外地人,但对本地的律师还是信任的。无论是哪里的律师,学习的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同行之间毕竟容易沟通一些吧?于是,我们就极力建议他们,最好能找个当地的律师跟我们谈一下。还不错,最后周世平打了一阵电话后答应我们,第二天上午10点到当地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去谈。
次日,我们提前半个小时来到了那家律师事务所。可是一问,要找的那个姓赵的律师不在,说是外出办案去了。周世平带着几个民工代表准时来到后,这个赵律师仍然没有回来。周世平一趟又一趟地往到楼下的电话亭里跑,好象打了三次电话,那个律师终于露面了。这时,已经是中午12点了。
等赵律师一开门,王晓明律师马上拿出律师执业证出示给他看,表示希望他能代表这些民工跟我们谈谈,顺便跟他们解释一下法律的规定。哪知道这个赵律师连眼皮也不抬,冷冷地用下巴示意让我们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把他视若救星的周世平等人则被晾在了门外。该律师坐在办公桌前,一会儿打开抽屉,把里面的资料拿出来放到桌面上,一会儿又把桌上的东西重新收拾起来放到抽屉里。看着这个装模作样、架子十足的律师,王律师实在忍不住了,就起身说道:“赵律师,大家都是同行,念的都是一本经,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你应该跟我们一样清楚。就这个事,我们想听一下你的高见。”
面对王律师不卑不亢、义正词严的质问,这个姓赵的律师无言以对,窘迫之下,急忙以民工们尚未委托他代理这个案子为由进行搪塞。听他这样应付,王律师更是激动:“那好!你说吧,律师费需要多少?这个钱我们替民工出了,你现在可以办委托手续吗?”这个姓赵的律师脸色“唰”地一下变红了,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儿。大概是实在想不出在法律上能站得住脚的理由,这个律师最后以有事外出为借口匆忙地走掉了。
律师一走,自然和民工们谈不出什么结果了。
为尽快解决问题,当天晚上我们又来到武装部招待所与民工们商谈。这一次,周世平也许感觉到了我们的诚意,开始向我们讲述了民工们在银城打工的经历:
去年,秦岭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大旱,庄稼几乎颗粒无收。为养家糊口,许多农民只好外出打工,这帮民工被人骗到了豫东银城。去之前,老板说每天人均工资50元,白面馒头、猪肉粉条随便吃。可到了地方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大家辛辛苦苦地干了一年,平时别说开工资,就连馒头稀饭就咸菜都勉强能吃饱。身上穿的更是衣衫蓝缕,好在砖瓦厂都是清一色的男性世界,自然没有人笑话。眼看到了严冬,大部分工友没有棉鞋穿,甚至有很多人干脆光着脚板干活儿,从泥水里出来,一见风就裂开了口子,后来便成了疮,无法下地劳动。周世平跟大家商量后,就带了几个代表去找老板王宝儿要工钱,准备结帐回家过年。王宝儿一边花言巧语地应付民工代表,一边又向大家诉苦,说是厂里生产的砖瓦都赊销出去了,一时资金收不回来,只能等年后再说了。民工们自然不干。经过两天的讨价还价,最后,周世平等人与王宝儿达成一份口头协议:一、王宝儿暂付民工工资11000元并负责找车送民工回秦岭老家;二、明年开春儿后,周世平带民工回砖瓦厂继续工作。至明年底,连同今年的工资,王宝儿一次性全部付清。趁老板王宝儿外出租车之际,民工们才商量出了劫持王宝儿后来又修改为扣押汽车的方案。虽然这个办法可能对吕志强等司乘人员不太公平,但除此之外,民工们想不出比这更好的办法。
听完民工们的不幸遭遇,我再也无法保持律师的矜持,热泪几乎涌出了眼眶。是啊,这些无助的民工有什么能力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向黑心的老板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呢?
于是,我向大家提出了这样一个方案:我们代表律师事务所跟民工们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民工们将吕志强的客车和司乘人员一并释放,然后让民工们选出几个代表跟我们回到银城,我们免费代理所有的民工找砖瓦厂老板追讨工资。必要时我们可以帮助民工们寻求当地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支持。为体现我的诚意,我还提出:如果大家不放心,我可以作为人质继续留在秦岭,直至银城的司法机关介入为止。
听到我满腔热血的承诺,民工们似乎也颇受感动,情绪上产生了一阵动摇。然而,大伙儿商量半夜的结果还是否决了我提出的建议。毕竟,这些民工被外地人骗怕了,担心跟我们到了银城会再次受骗。双方再一次不欢而散。
既然无法和平解决,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动用法律手段。实在对不起了,民工兄弟们!作为共和国的公民,必须对国家制定的法律心存敬畏,任何人都不能拿法律开玩笑。
第二天上午,我们在宾馆里起草了《关于周世平等人非法拘禁案件的报案材料》,正式向秦岭县公安机关报案。值班人员看完材料不敢怠慢,马上在电话里向主管局长进行了汇报。公安干警带吕志强做完了《询问笔录》,又让我们留下了联系电话,就安排我们回去等候消息。
接下来的两天里,我们没有心思欣赏秦岭山脉的雄伟壮丽,也无心领略汉江岸边的旖旎风光,一直在焦虑中等待。
这天下午,公安局刑侦大队城关中队的李队长打电话给我们,约我们到公安局面谈。到地方后,李队长不无歉意地向我们解释:受理我方的报案后,局领导立即指令刑警队出警到武装部招待所进行调查。他们不但走访了周围的群众,还直接与看守车辆和司乘人员的民工进行了接触,并向被扣留的人员详细询问了这几天的生活状况。材料上报给局领导后,领导们专门开会研究了案情,最后作出的决议是不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因为领导们认为虽然民工的行为有些过激,但毕竟没有对车上的司乘人员造成人身伤害。
对这一决定我们立即提出了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的,即可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是否对人质造成了伤害后果只是量刑的情节而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这个案子的实际情况是,客车的司机和乘务员已经被非法扣留七八天了!
面队我们的诘问,李队长憨厚地笑了笑。然后,这位正直的警官很无奈地跟我们说出了真相: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公安机关遇到了来自上面的压力。县政府的一位副县长直接干预此案,要求不能对民工采取措施。局领导向他解释了半天刑法的规定,但这位副县长大手一挥道:我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我的群众被外地人骗的这样苦,我们不能给他们做主要回血汗钱,反而要对他们动用法律手段。看你们谁敢?!最后,局领导只好违心地作出了不立案的决定。
为了对我们有个交待,后来公安局的领导安排李队长带我们到武装部招待所先把被扣的人质解救了出来。至于被扣的车辆,李队长建议我们向法院起诉,并表示必要时他们可以以公安局的名义直接移交到法院。
对于这样的处理,从法律角度我们自然无法接受。但是,如果继续坚持这一思路,我们就得向检察机关申诉,申诉不成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这样一个程序走下来,估计至少要十天时间。我们已经来了五、六天了,车上的司乘人员都归心似箭,家里的妻儿老小也心急如焚。吕志强为了安抚其员工,只好表示接受了这个方案。
为预防再生以外,除留下一个驾驶员外,吕志强带其他人员当晚坐火车返回了银城。次日上午,我和王律师重新撰写了《民事起诉书》,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秦岭县法院立案,要求周世平等民工立即返还扣押的客车一辆并赔偿因其行为给吕志强造成的营运损失,每日按3000元计算,直至实际返还车辆为止。为此,我们提交了被扣车辆的所有权证书和《营运证》、《行车证》、中原省交通局和物价局联合发布的《营运车辆运费参考价格表》。
由于我们准备充分,法院的立案手续办得比较顺利。当天下午,我们又向法院递交了《先予执行申请书》,请求法院作出裁定责令民工释放车辆。在我们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手续后,法院也立即作出了裁定书并派法警队到现场强制执行。
这个行动又遇到了阻力。法警到达后,周世平等人拒不配合,不但指使部分民工躺在车轮下,甚至还有个别民工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准备刺轮胎进行放气。民工的法盲行为激怒了执行公务的法警,于是,包括周世平在内的几个闹事的民工被戴上手铐带回了法院,后报请院长批准对其处以3日司法拘留的处罚。
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但合乎法律程序,而且也十分是必要的。如果不这样做,根本无法保证我方的客车能从武装部大院开出来。但是,我从心理上却无法承受这样沉重的后果,我实在无法直面这些脸上写满了委屈和苦难的民工!
坐在被释放的客车上,我的眼泪如汹涌的潮水一样再也无法控制。
在秦岭羁留的八个昼夜,虽然我不能适应这里的饮食习惯,一至于口鼻上火,回去后吃了两盒黄连上清丸才泻了胃火,但是我还是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产生了感情,对这里的公安干警和法官也产生了敬意,甚至对这些违法的民工也充满了理解和同情。
但是,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只能接受法律的惩罚。王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我的兄弟们啊,你们这样做又是何苦呢!
判决结果:
四十天后,我们拿到了秦岭县法院寄来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周世平等60名被告返还所扣押的“宇通”牌客车一辆并赔偿原告吕志强营运损失28000元。
案件胜诉了。我们的代理工作也圆满地完成了。对我们付出的努力,当事人十分满意。可是,我心里永远有一种说不出的痛!
顺便告诉以下读者朋友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当事人吕志强听从了我们的劝说,放弃了对判决书的执行申请。
----------本文作者:北京市博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贾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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