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22 10:28:02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在发言中,吕新副处长、范术伟法官对北京市仲裁委的运行现状及法院在实务中对仲裁裁决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论述,费安玲老师、杨秀清老师对《仲裁法》中的“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葛磊律师对仲裁程序中应增加“第三人”制度、仲裁裁决及法院判决应统一尺度及标准提出了建议,刘俊海老师、李显东老师对大家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并对《民事诉讼法》第274条撤销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仲裁法》第58条撤销仲裁裁决的问题进行了对比和论述。专家们的发言获得的同学的阵阵掌声,使同学们开拓了视野,加深了同学们对商事仲裁制度的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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