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银行承兑汇票)被公安冻结,善意持票人可以起诉背书人、承兑人或出票人---专业票据律师:张国胜律师原创 目前接了几个银行承兑汇票因中间环节被公安机关到银行查封,银行据以拒付。根据《票据法》,持票人的票... 查看全文>>
对除权判决中“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的理解---石家庄票据律师:张国胜律师原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查看全文>>
同一银行承兑汇票,虽然一法院判决善意持票人无票据权利,但仍可持票向另一法院行使追索权(不构成:一事不再理)--石家庄票据律师 如果两地法院所审理的案件的当事人主体不完全相同、诉讼请求不同、案由不同、... 查看全文>>
尊敬的人民法庭、人民法官: 受石家庄恒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恒亮公司,本案原告)委托,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作为恒亮公司委托代理人于2011年11月14日 参加了恒亮公司诉海宁市斯帝克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查看全文>>
理由提纲 一、 河北移动公司没有明码标价,属于价格欺诈。 河北移动也没有证据证明已经通知我,超出后按0.01元/kb计算。 没有明码标价的理由: 1、河北移动营业厅没有任何醒目的、有效的价目表。 2、河北移动举出网... 查看全文>>
事实经过: 2010年9月27日,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移动)搞促销奖励活动(预存699话费,获赠港利通手机一部),我参加了该活动,双方签订《2010年三季度G3手机营销活动协议书》...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