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岂能用百姓生命换取

时间:2010-09-15 09:52:45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最近人民网上刊登了题为《湖南掩盖金浩等茶油致癌物超标 称为社会稳定》一文,据该文报道,湖南省质监局一位高层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湖南省质检局之所以不将金浩等茶油致癌物超标情况不予公开,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该高层的说法,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可以不惜牺牲不特定百姓的生命健康,听后确实令人瞠目结舌。此种稳定实际上是稳定了企业的非法利益,稳定了该高层来之不易的宝座和该部门的千疮百孔的颜面,何来社会稳定?就笔者看来,此种社会稳定论调明显是一种强盗式的社会稳定论。

首先,消费者的知情权的实现与维护社会稳定没有必然联系。金浩等茶油致癌物超标情况公开与否与维护社会稳定是风马牛不相及之事,前者是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能否实现的问题,涉及到的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后者则是政府管理是否有效的问题,涉及到的是湖南政府与普通公民的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导致的是企业经营的风险,不可能涉及到政府管理效力问题,因此两者之间没有充分必然之因果联系。

其次,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就是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我国中央政府之所以要求各地确保维护好社会稳定,目的就是保护百姓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无法保护百姓生命、财产的安全的本身就是社会不稳定的表现。而湖南质监局的这位高层的言论,视消费者生命健康于不顾,空谈所谓的维护社会稳定,不知道他所谓的稳定社会除了稳定了企业、稳定了他的宝座之外,对百姓有何实际意义?

 再次,此种社会稳定论实现的是“小社会”的稳定。为维护社会稳定虽置千万消费者生命于不顾,但却促进了当地企业非法利益的稳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及其他收入的稳定、企业与政府之间眉来眼去的“稳定”,实际上这种稳定就是政企之间相互利用关系的稳定。为了保持这种稳定,某些政府或部门甚至官员个人自降身份,主动与企业穿进了同一条裤管,从管理者摇身一变成了企业的挡箭牌和保护神。此种小社会稳定局面一旦形成,必然导致国家公权力的滥用和腐蚀,从而导致大社会的不稳定。

最后,应当警惕戴高帽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作为地方发展经济是第一要旨,只有经济发展了,年终评优评奖才有资格,升官发财才有希望。于是许多地方利用各种公权力对本地企业利益进行保护,不管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但是以国家大局之名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之实,尚属“最新版”。如此戴个高帽,一则可以表示自己善良的动机,二则可以体现自己纯正的目的,即使有天被人揭了老底,也可以说是为了国家大义予以搪塞,不仅蒙蔽了上级也可以博取普通百姓的同情,落到最坏打算也无非是智商问题,与是否适合当官并无多大关系。

 孔子曾说过:民无信不立。一个以牺牲百姓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的所谓社会稳定,是无法获得人民的信任的,也是一种虚假的社会稳定,其背后孕育的不是和谐,而是百姓的痛苦和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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