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8-01 10:21:28 作者:阳青律师 文章分类:企业服务
第一部分、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概况
1、背景1994年7月《劳动法》是关于劳动和劳动者的一个基本法律,不可能在劳动法中把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得非常具体。只有20条和劳动合同有关的内容,前面是17条,后面有3条法律责任,这20条不能满足我国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的需要。目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大问题:
一是: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对劳动者的义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甚至不承认与劳动者已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
二是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明显,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是有的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
四是有的用人单位随意设立违约金,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劳动力的合理流;
五是有的用人单位规避法定义务,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2、经过2005年2月18日,列入2005年立法计划。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劳动合同法(草案)》。2005年12月24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2006年3月20日宣布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共收到对草案意见191,849件,立法史上第二。意见背后是一场利益集团的博弈过程,各方博弈过程中掀起的最大一场风波是“撤资风波”据报道:2006年4月23日,在上海的一次研讨会上,上海跨国企业人力资源协会代表发言称“如果实施这样的法律,我们将撤资”该协会代表54家企业,拥有26万职工。另一代表当即反驳她是以外资为条件,要挟我国维持劳动力低水平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3、影响这部法律共八章98条,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提升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特别加重了不良雇主的违法成本。新法出台后,必将给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和已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带来重大调整,同时,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也将面临颠覆性的挑战,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乃至用人单位的全面经营管理势必受到深远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