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角度解读《劳动合同法》之八

时间:2008-08-01 10:33:38  作者:阳青律师  文章分类:企业服务

解读七、违约金规则

[法条]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解读]  

    这是对不良雇主滥用违约金,特别是对没有培训没有特别待遇,没有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普遍规定违约金的最好回应,没有死角,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违约金条款损害劳动者权益.至于用人单位提供了汽车、住房、年薪、股权、等特别待遇的劳动者,多为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对象,完全可以通过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违约金的方式解决。   

执业机构: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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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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