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

时间:2008-07-22 10:23:37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辽宁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 时间:2008-4-10 17:16:04    浏览 1237次  

  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300.00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773.00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9430.00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3368.00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3202.00元

丧葬费

        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七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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