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07 13:17:28 文章分类:生活法律
家住一老式居民区,两栋住宅楼平行而列,两端由两面墙体,共同围成一个封闭的小院。院内有一条柏油小路与与出入口相通,路边铺设花砖,小院内居民的车辆便停在小院内。小院不大,如果回来晚了,停不开了则自己再另停他处。里面这栋住宅楼比外面这个短一些,因此有户人家便借外墙往外搭建了一间屋子,并在搭建的屋子对着院子开了一扇门。前两天中午,本人回家将车泊于其门口,发现其在门口上写了“门口严禁停车,否则后果自负”的字样。本人便将车体尽量靠近小路,以增大车尾与其门口的距离。本人午休时,幼子于阳台玩耍,透过阳台发现有人砸本人车后进入那间搭建小屋,便跑来告诉我。我下楼后查看车体并无损坏,便想与邻居打声招呼,就停车问题做下沟通,以免产生事端。于是敲其门,门内一妇人与一壮汉现身。我说,车子如果停在这里若有妨碍,请告知,都能行个方便,下来动动车就是了,何必砸车?但门内两人极其无理,说车堵其门,这次是轻的,下次若再泊于此,砸毁之!话未几句,壮汉则出口伤人,并动拳脚,妇人亦绕背后袭本人后脑。本人遂报警,我报警时,这二人居然以己度人,还以为我是在喊帮手。后民警赶到,带我们去派出所。调解时,妇人也极其凶悍泼辣,本人无意与其纠缠,但有一番对话如下:
妇人:你凭什么堵我门?
本人:你住几门?
妇人:X门
本人:我的车泊在何处?
妇人:XX门
本人:我的车泊于XX门前,相隔于通道;你住于X门,相距甚远,如何堵你门?
妇人:堵了我搭的房子的门
本人:小院当属全体住户共用,你自己搭出一间,属违章建筑,已经侵占了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住户利益,但考虑邻里关系,都没有跟你计较,去投诉拆除。你反而以违章建筑开门为由,阻碍大家对合理使用小院,你觉得是否适当?
妇人:不管怎样,你不能欺负我一个50多岁的女人!
本人:1. 如果不是考虑邻里关系,我可以举报给建设部门存在的这个违章建筑影响了小院住户对小院的使用,要求拆除;2. 我既没有先骂人,亦未先动手,并且你们是两个人,何谈我欺负你?3. 你口口声声说自己50多岁,但你袭本人后脑时,活脱一个20几岁的小伙子!4. 既然是已经50多岁了,应该是最最明白事理的年龄,却为何在理屈词穷时没有任何愧疚之心?
最后妇人不得已,向本人正式赔礼道歉,考虑到邻里关系,本人予以谅解,放弃侵权赔偿,并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免予治安处罚。
